一、课程简介
1.课程地位与作用:《航空法规》一门系统介绍与民用航空有关的法律规范的重要专业课和执照考试课程,是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理论实践性很强且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程紧密联系的重要专业基础课,也是增长航空法规知识、提高实践运用能力和培养综合专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2.课程任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熟悉本专业相关规定,掌握法规间纵向和横向联系,为学习其它专业课程做铺垫,为以后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和执行有关航空法规奠定坚实基础。
课程目标1:知识传授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与考核,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国际民航组织与中国民航关于航空领域诸多法律法规内容以及与民用航空有关的法规,熟悉本专业相关规定,掌握法规间纵向和横行联系,以达到教育目标。
课程目标2:能力培养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与考核,使学生掌握飞行过程中各个环节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并且能够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与应变能力,具备职业所需要的良好心理素质,较强的心理承受、调整能力,为日后工作中保障顺利运行打下一定基础。
课程目标3:素质修养、课程思政目标
培养学生在未来的职业活动中严谨、守法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法律意识。 端正学生在实际工作中的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地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素质,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
二、课程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课程的育人作用,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有机融合,使学生了解国际民航组织和中国民航关于空中航行、空中交通管理,航空人员管理、适航管理、机场管理、营运、防止非法干扰、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等与民用航空有关的法规,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锻造综合素质,为今后学习其他专业课和从事民航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课程内容与安排
教学单元 | 支撑课程目标 | 主要内容 | 重点难点 |
单元1绪论 (学时:2) | 课程目标1 课程目标3 | 1.航空法的定义、渊源和发展简史 2.航空法的主要特征、涉及的范围、作用 3.航空法规体系的宏观结构和相互间联系 | 1.了解航空法的渊源和发展简史。 2.理解航空法的定义、特征。 3.熟悉航空法涉及的范围及作用。 4.掌握航空法规国际和国内体系及其相互间联系。 |
单元2芝加哥公约体系 (学时:2) | 课程目标1 课程目标3 | 1.《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即《芝加哥公约》) 2.《国际航班过境协定》、《国际航空运输协定》 | 1.了解《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产生的背景和宗旨。 2.熟悉《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基本内容。 3.理解主权原则包含的五层含义。 4.熟悉《国际航班过境协定》规定的2种空中自由。 5.了解《国际航空运输协定》规定的5种空中自由。 |
单元3国际民航组织及其技术规范 (学时:4) | 课程目标1 课程目标2 课程目标3 | 1.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 2.芝加哥公约的18个附件 3.航行服务程序 | 1.熟悉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主要机构以及我国在其中的地位。 2.了解附件的作用、法律地位和18个附件的概要内容。 3.了解航行服务程序的作用。 |
单元4华沙体系和航空刑法体系(学时:4) | 课程目标1 课程目标2 课程目标3 | 1.《华沙公约》及系列修订、补充文件 2.《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 3.国内法中涉及航空刑法的文件和条款 | 1.了解《华沙公约》的制定背景和华沙体制的主要内容。 2.了解《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的制定背景。 3.熟悉航空刑法体系中规定的机长权力、犯罪定义、适用范围。 4.了解航空刑法体系中管辖权、缔约国责任。 |
单元5航空器 (学时:4) | 课程目标1 课程目标2 课程目标3 | 1.国内航空法体系 2.《中国民用航空法》的法律地位 3.民用航空器,籍登记 4.民用航空器权利 5.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 1.掌握国内航空法三级体系和与国际航空法的接轨。 2.理解《中国民用航空法》的法律地位,了解其主体内容。 3,理解航空器、国家航空器、民用航空器的定义。 4.了解航空器的分类。 5.掌握航空器国籍登记的目的、一国国籍、国籍标志、登记标志、主管部门。 6.了解民用航空器的权利 7.理解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定义、熟悉适航管理方法、阶段划分、主管部门。 |
单元6航空人员和民用机场 (学时:4) | 课程目标1 课程目标2 课程目标3 | 1.航空人员 2.航空人员训练和执照管理规定 3.民用机场 4.民用机场管理 | 1.了解航空人员、空勤人员、飞行人员的划分。 2.熟悉机组的组成、机长的权利和义务。 3.掌握航空人员管理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法规。 4.了解民用机场的定义、分类、机场建设管理总体要求。 5.熟悉国家对机场净空保护的内容。 6.理解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 7.掌握关闭机场的一般规定。 |
单元7空中航行 (学时:2) | 课程目标1 课程目标2 课程目标3 | 1.空中航行的国内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 4.《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5.《中国民用航空签派工作细则》 | 1.熟悉我国空中航行的主要法规。 2.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法律地位。 3.理解飞行管制的目的、内容、机构、相关法规、现状 、弊端和改革方向。 4.熟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的制定依据、约束范围和基本内容。 5.熟悉《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的制定依据、约束范围和基本内容。 6.熟悉《中国民用航空签派工作细则》的制定依据、约束范围和基本内容。 |
单元8搜寻援救与事故调查 (学时:2) | 课程目标1 课程目标2 课程目标3 | 1.搜寻援救 2.事故调查 | 1.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的规定》的基本内容。 2.熟悉搜寻援救单位的划分、职责及一般工作程序。 3.熟悉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应尽的义务。 4.了解民航总局颁布的《事故调查程序》的框架内容。 5.熟悉事故调查的目的和一般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