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保障教学秩序稳定和教学质量,现对教师申请变更已审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流程明确如下:
授课教师因教学需要(如教学内容调整、学时微调、教学方法改进等)需变更教学执行计划时,应提前填写《taptap点点体育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表》《学期课程变更情况汇总》,详细阐述变更理由、变更具体内容,并确保变更后计划符合课程大纲及学校规定。必要时,附相关支撑材料(如修订大纲、教材变更说明等)。
1.学院院长审批:授课教师将申请表及申请表报学院院长审批。学院院长从学院教学安排和资源调配角度进行审批,签署意见。
2.教务处审核:学院审批通过后,由教师或学院教学秘书将申请表(含学院意见)及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教研科。审核重点为:是否符合教学政策、是否影响教学秩序、教学资源是否支持。
3.重大变更报校长审批:对课程性质、学分、总学时大幅变动、专业核心课程更换、开课学期跨学年调整等重大变更,经教务处审核后,须报请校长审批。一般性微调(如教学进度微调、内容章节顺序调整但核心不变、考核方式微调等),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即可生效。
1.审批通过后,教务处教研科将审批结果反馈申请教师所在学院。
2.教务处教研科负责备案变更后的《教学执行计划》,并通知教学运行科完成信息变更。
3.教师须严格按变更后计划开展教学。
审批完成的《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教务处留存纸质档,学院妥善保管回执单。
1.变更申请原则上应于课程开课前至少2周提交。
2.未按规定流程审批擅自变更的,按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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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执行计划变更审批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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